重大科研项目支出谁来买单?教育医疗民生投入谁来保障?这一切都与财政关系密切,只有权责清晰才能第一时间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发展。为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适当上移支出责任,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方案全面梳理现行相关财政保障政策,明确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并适当上移支出责任,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在医疗卫生领域,对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及医疗保障能力建设等应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省统筹中央资金继续对市县给予补助。
在科技领域,将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整体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前瞻性、原创性基础研究以及面向科技前沿的重大科技任务列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市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所需经费,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给予支持。
在教育领域,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的内容,其地方事权均划分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按照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原则,制定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项目的省基础保障标准。其中,免费提供国家和省规定课程教科书、作业本、小学一年级新生新华字典、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同时,对由市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的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市属高校国家助学金等所需经费,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在交通运输领域,按公路、港航、铁路、民航、邮政和综合交通等六个方面,划分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逐一明确省级财政事权、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及市县财政事权。对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级政府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
科学划分财政事权 统筹兼顾推进改革
整体来看,改革方案明确了财政事权类型,明确了省市县的支出责任,明确了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标准。
一、分类分档共担。对于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继续实行按比例分档差别化共担。根据市县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将所有市县划分为六类地区,省财政原则上按20%、30%、40%、50%、60%、70%六档进行分担。对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事项,省财政按最低50%予以分担。
二、兼顾效率公平。采用激励相容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区域信息、管理优势和积极性,落实好市县政府在省级授权范围内的责任,保障改革举措顺利推进。对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省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
《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了我省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和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指出了各级政府在上述领域到底“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与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共同形成了我省“1+4”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政策体系,协同系统推进了我省财税体制改革,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