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以下区分审核:徐州市维修资金管理权今起下放

2020年04月01日 13:12:2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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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住宅小区使用年限不断增长,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维修资金使用业务量产生爆发式激增。为了切实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使用,方便业主申请,记者从徐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今天(4月1日)起,徐州市区除统筹部分外的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将下放到各区物业管理部门。

  “有点外墙漏水,你带房证和身份证了吗?我想今天先来问一下流程。”中午时分,家住徐州市鼓楼区某社区的业主褚女士,来到鼓楼区房产服务中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我们家门口外立面、墙壁有点漏水,之前听说还是很麻烦的,而且全市只有一个点,要跑很多次,办很多手续,填很多表格。这次来听工作人员说手续简化了,表格填得也少了,而且据说全徐州市有好多点,像我们离得比较远的,不是在市中心的,就更方便了。”原来,为了切实保障业主的居住安全,发挥维修资金在提升群众居住环境方面应有的作用,自2020年2月1日起,徐州市住建局试运行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下放,即市区除统筹部分外的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分别下放到各区的物业管理部门。

  根据规定,维修项目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审核。维修项目金额5万元以上的,由各区初审,报市物管中心审核。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于每年10月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所在小区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后,上报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城区实施。徐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杜静介绍:“下放时间按照我们住建局的文件,我们从2020年2月1日起是试运行,试运行两个月后呢,从4月1日起正式全面开始进行下放。 我们单位虽然将管理权限下放,但是我们单位作为一个日常的管理部门,监督指导职能还是要履行的。所以我们是每年,会对各区受理的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进行一个抽查审计,对于违法违规的,我们要进行追责。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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