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今年起,宿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2020年03月23日 21:43:57 | 来源: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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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宿迁出台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2020年,宿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都将发生新的变化,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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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

  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100元、300元、5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个人自行选择缴费档次,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其中,100元缴费档次仅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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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机制更完善

  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加大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

  原有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不变,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00元/人/年;4000元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不超过150元/人/年;5000元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人/年。

  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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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更完善

  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65至80岁(不含80周岁)每人每月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5元;80周岁以上增加10元。

  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5〕56号)规定,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增发1%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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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速新闻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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