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这些机构,可申领就业服务补助

2020年03月20日 15:48:55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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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上午,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镇江市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服务补助实施细则》已经正式发布,本市注册、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通过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将可以领取就业服务补助。

  根据细则申领补助的条件为:

  2020年2月10日至5月10日,为市区范围内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成功推介就业并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推介的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实际履行合同3个月以上。推介就业人员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以及人力资源机构申报时存在社会保险欠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不在申领范围之内。

  镇江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 江华:第一个申报时间是8月10号到8月30号;第二个申报方式是请人力资源机构要向本地辖市区的人社部门申报。

  就业服务补助标准为:

  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200元就业服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社部门介绍,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之后,企业普遍面临用工难的问题,人社部门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也是对社会化引才机制的一种探索。

  镇江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 江华:我们企业长期以来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如何通过政府的资金来撬动社会化力量,建立多渠道的引才机制,通过这个政策来进行尝试。

  该补助经各区审核公示后于9月底拨付到位。丹阳、句容、扬中等市将参照执行。今天上午,记者走访多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现,新政的实施可以激励不少机构在招才引智上下功夫。

  镇江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中任公司 客服部经理 许佳:因为原来我们是一种在我们这边福利性的招聘,在我们这边的企业我们都会免费地帮他们招聘,现在有了这一块补助之后相对来说我们的积极性就更加提高了,根据企业的要求,来寻找合适的员工,根据员工的需求,去推荐合适的企业,这一块我们会做得更加认真仔细。

  (来源:看见大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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