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3月6日下午2点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副庭长武琼走进公益网络直播室,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问题为广大网友上了一堂公开课。
近年来,南京地区两级法院受理离婚纠纷案件年均8200件,其中涉家庭暴力约占10%左右。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签发的阻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民事裁定。武法官表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申请,但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由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并且应该以书面方式提出;只有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申请,并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而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以裁定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对于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2019年,南京法院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74件,发出人保令42件。 2019年发出的人保令绝大多数依然系女性配偶申请,达32件,占比76.17%,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依然是当前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需要继续关注并加大对女性的保护力度。其他申请人保令的包括男性配偶(2件)、父母(6件)及未成年子女(2件)。
直播中,武琼庭长还介绍了南京法院婚姻家事案件审理情况,并对疫情期间婚姻家事纠纷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出了建议,以及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对于存在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建议可将防控期间作为婚姻案件的一个冷静期,慎重考虑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子女的抚养、探视、财产的分割等。对于代理该类案件的律师,建议一是可以利用这段防控期间收集相关诉讼证据,另外,也可以充分运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江苏微解纷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以及微信,进行网上立案或者视频开庭等。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