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九点,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商事案件。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庭审是通过网络完成的。合议庭的两位法官和一名陪审员分别在三个法庭参与庭审,而原告和代理律师也是在香港和泰州市姜堰区两地参与的庭审。
泰州市某企业与土耳其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达194.9万美元。这家企业作为原告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多方努力,均不能联系上这两家公司,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小莉介绍说,这个案件前期已经经过了两次外交送达,每次送达的时间(周期)都比较长。这次公告送达定于今天开庭,如果这次开庭不了再延期开庭公告的话,势必会增加当事人(企业)的诉讼成本。
为有效降低聚集性疫情风险,同时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审判工作,在征得案件当事人的同意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网上庭审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最大程度减轻法院的防疫压力和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达到了防疫、审判两不误的双赢效果。
(来源:我的泰州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