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我苏网记者获悉,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启动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工作。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112个行业纳入名录“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112个行业纳入名录“登记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排污登记。企业可通过统一二维码查询《管理名录》完整版名单。
本次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时限为本申领通告公布之日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在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建成的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排污单位先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注册,并按相关要求填报公开。此后,纳入《管理名录》“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