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昨天(18日),年仅21岁的张某被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罪名是诈骗罪。
张某原本是某企业驾驶员,疫情让他看到了“发财”的机会。1月28日至2月5日,他利用群众迫切想要购买防疫物资的心理,在网络社交平台宣称有口罩出售。在与买家聊天时,他多次标榜自己“不发国难财”,口罩都是“标准正品,想买假货请绕道”。事实上,张某不仅没有进货渠道,还在收到钱款后就立即拉黑对方。
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韬告诉记者,张某借此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93元,“其实他骗了好几个人,总金额达到3万多元,后来在买家追要下,他退回了2万多元,这一行为发生在立案之前,所以这部分金额不计入案值内。”张韬说。
2月14日,公安机关向清江浦区检察院移交审查后,检察院立即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当天就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昨天,清江浦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设备参加法院庭审,而张某也是通过视频远程受审,该案成为了淮安市首例利用远程视频技术出庭公诉的案件。
由于此案发生在疫情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该类犯罪及时严惩的意见,清江浦区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量刑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同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不适用缓刑,以此体现从严从快惩治的执法效果。
“本案系防疫时期的网络诈骗犯罪,检察机关对案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到法院采纳。”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说,广大市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谨防不法分子假借销售防控物品名义的诈骗犯罪。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通讯员/刘斌 董永清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