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 ”机制作用的实施意见》。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 “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履职尽责使命担当,以“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为载体,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切实将“法官进网格”机制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理效能,为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坚持疫情防控与社会治理、执法办案、司法服务保障同步推进,有序加强疫情联防联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引导、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法院要主动对接,深度参与基层疫情联防联控。坚持属地管理、村镇(街道)包干、网格覆盖、责权明晰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一村(社区)一法官”等平台作用,组织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等法院干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确保每个网格单元都有一名“网格法官”对接,全面构建起覆盖城乡网格、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司法服务网格体系。
认真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网格、企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工作对接。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组织下,全力做好协助开展卡口执勤、人员摸排、信息登记、隔离管控、复工检查、舆论引导、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等社区联防联控各项工作,积极提出依法防控的意见建议,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采取线上服务与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灵活采取“法官+乡镇(街道)”点对点联系、“法官+片区网格”包干对接、“网络+网格”等方式,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法官进网格”工作模式。在基层网格公示“法官进网格”的服务内容和方式,用好“法官热线电话”“网格服务群”等线上措施,提升“全天候服务”水平。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现场疫情防控服务活动。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对基层社会治理带来的影响,将“法官进网格”与“无讼村居(社区)”创建紧密结合,强化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发挥多元解纷体系作用,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网格法官”要加强与网格员的工作联系和协同配合,主动为化解疫情防控引发的社会矛盾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等服务,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问题。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与基层网格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充分发挥法官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与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法律咨询辅导机制和在线工作联络机制。全面研判在办涉企案件中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依法稳妥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大案件协调化解力度。全面研判因企业暂时关停、复工复产、物资供应管控等措施已经引发或潜在的各类合同纠纷或劳动人事争议,实时掌握企业诉求,主动评估法律风险,适时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商会、基层网格员等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成讼。
人民法院立案部门对提起诉讼的各类案件应当第一时间与“网格法官”对接,积极劝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方式进行诉前调解。“网格法官”加强对非诉调解的指导,加大对“江苏微解纷”在线调解平台的推广应用;对于调解成功的,指导其在平台上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立案的,指导其在平台上申请网上立案。畅通受疫情影响案件绿色通道,对困难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措施,充分运用速裁方式有力实现矛盾纠纷快调快判。加强基层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执行指挥中心与基层网格平台对接,实现涉疫情防控相关执行案件得到快速稳妥处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沈苑轩 王岩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