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为积极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缓解疫情影响,克服经营困难,近日,南京市浦口区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区内企业生产互助,区内工业企业间采购产品、购买服务达300万元的,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措施中提出,鼓励企业全力组织生产。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鼓励区内企业生产互助。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区内工业企业间采购产品、购买服务达300万元的,给予购买方采购总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研发投入(经税务部门认定),在上级各类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的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对于获得市生物医药科技计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计划立项的企业,给予市级奖励50%的配套奖励。
为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浦口区多措并举为企业降成本。对复工企业,因安排其市外员工返回隔离发生的场所承租及生活安排等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时,积极为复工企业的必要人员免费提供新冠病毒检测服务。此外,缓解企业用水用电成本压力。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全区工业用自来水价格下调10%。针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用水、用电,实行疫情期间“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补缴的,免收滞纳金。
强化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生产扶持。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对因疫情防控急需扩大产能或恢复生产而新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其5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按照实际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街场(园区)、国有企业优先采购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疫情防控物资。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刘雨薇 通讯员/陆浩 编辑/李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