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疫情期间本院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疫情期间不明码标价、明显违反市场规律哄抬物价以及虚假发布药品广告违法促销药品等违法行为; 涉及非法行医、生产、销售假药及不符合标准口罩等防护用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疫情期间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发现的证照不全、无健康证、食材卫生不达标、健康证过期等问题,以及网络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过期、不全等违法情形;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污染饮用水源地和污染环境等行为; 上述领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举报方式如下
1、淮检公益诉讼网络举报窗口:
(1)苹果ios系统:点击进入微信右下角“发现”工具栏→点击进入“小程序”→在“搜索小程序”窗口输入“淮检公益诉讼网络举报窗口”→点击进入该小程序后即可反映问题。
(2)安卓系统:点击“搜索”→点击进入“小程序”→在“搜索小程序”窗口输入“淮检公益诉讼网络举报窗口”→点击进入该小程序后即可反映问题。
2、进入官方网站:http://ha.jsjc.gov.cn/,点击“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公益诉讼举报”进行举报。
拨打举报电话:
淮安市检察院:0517-83189730、0517-83189701、0517-83189739
开发区检察院:0517-80833667、0517-80833633
清江浦区检察院:0517-89698108、0517-83189349
淮阴区检察院:0517-80852090
淮安区检察院:0517-85828049
洪泽区检察院:0517-87282000
涟水县检察院:0517-83189053
金湖县检察院:0517-86858923
盱眙县检察院:0517-80911020
写信举报: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22号),邮政编码:223001。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及时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属实的线索,依据《淮安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视情况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