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3个月房租、降低用人成本,南京浦口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人才企业发展八条意见

2020年02月10日 16:46:24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前不久南京出台《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支持力度,增强企业信心。2月9日,浦口区在南京率先推出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具体政策,围绕重点人才问需、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用人成本等方面,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人才企业发展八条意见,记者注意到,相关政策注明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意见中提出,创新人才服务方式,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各种形式,主动联系对接人才,了解企业复工、人员在岗、资金周转等实际困难,为企业出谋划策。对涉及疫情防控用品生产研发的人才企业,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非常住浦口的外地人才,主动关心人才及其家人近况,做好防护提醒,表达组织关切。责任单位为区委组织部、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金融监管局,各街道园区。

  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对在政府投资的创新载体或平台运营的初创型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减免3个月房租。做好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的政策支持,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科研、生产用房的租金。对在浦口区内办公且符合“创业南京”、“创业浦口”场地扶持政策的人才企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直接落实办公场地或预先支付租金补贴,不需执行“先交后返”相关要求,责任单位为区科技局,各街道园区。

  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帮助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人才企业解决用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服务等方面需求,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缴纳社会保险费有难度的中小微人才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新吸纳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因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自动失效。2月7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同舟共济、渡过疫情难关,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记者了解到,浦口区迅速落实,结合区域实际,围绕重点人才问需、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用人成本等八个方面,出台更为细化的支持举措。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刘雨薇 通讯员/冯伟 编辑/张泉泉)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