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布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经营案例

2020年02月08日 13:46:0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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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行禁止,“严”字当头。扬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主动出击,从严从快查办一批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案件。

  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顶格罚单”,拟对扬州红太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价出售口罩处以138万元罚款。

  【案例一】

  1月27日中午,扬州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曙光大药房哄抬口罩价格,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对这一违法行为立案,案情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1月28日, 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苏果超市(扬州)有限公司销售的部分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涉嫌构成不明码标价违法行为,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

  1月27日,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汶河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扬州鹏程医疗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没有明码标价。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经营行为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目前,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

  1月26日,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东关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扬州市广陵区婴姿缘母婴用品商场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经营场所,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普通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实际销售价格是一袋5只合计20元,一只N95口罩48元,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当天,广陵区市场监管局东关分局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案例五】

  1月27日,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接到12315转的举报,反映“文萃大药房”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这家药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而且销售的N95口罩,平时卖15元1个,现卖25元1个。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已立案,相关案情正在调查中。

  【案例六】

  1月29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举报,反映辖区内万达广场对面万达药房销售的牡丹品牌KN95口罩未明码标价,价格虚高,而且,在其中发现异物,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决定立案,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七】

  1月28日,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接到12315转的举报,反映在江都路387号亨裕超市买的两包口罩,30元/包,质量差,价格贵(有微信转账单),怀疑是三无产品,请求市场局严查速查处。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立案,相关案情正在调查中。

  【案例八】

  1月29日,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接到12315转的举报,反映天天乐大药房销售的3M9001口罩是三无假冒伪劣产品,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查处。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行为立案,相关案情正在调查中。

  【案例九】

  2月1日,扬州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宝应县德善堂大药房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商标持有人鉴定,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3M”口罩为假冒伪劣商品。目前,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商标侵权行为已立案,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江萍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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