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无锡市民政局了解到,1月30日,无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在省内率先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决定在实施疫情一级响应防控措施期间,按月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此次发放对象包括无锡市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和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上述对象按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发放。江阴市、宜兴市将参照市区发放对象和标准执行。政策施行后,全市将有4.3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据了解,此次《通知》的出台,为切实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救助网底兜牢兜实,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物价水平的波动,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无锡市民政局还将继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向低保家庭中的学生发放伙食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赵夏楠 刘康亮 无锡民政 编辑/张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