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号,《新闻360》报道了南京律师由于高速收费站不显示收费的金额,因此状告ETC公司的新闻。1月22日下午,南京栖霞区法院发布文章,正式受理此案。
2020年元旦后,不少车主发现,车辆通过收费站时,电子屏不再显示收费金额等信息。对此,收费站的解释是,系统正在升级、尚未完善。对此,安装了ETC的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认为,ETC公司这样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1月16日,他向南京栖霞区法院提交起诉状,状告ETC公司,也就是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崔武律师请求法院判令ETC公司立即整改,使他每次通过收费站时,能从电子屏获知具体收费信息。
1月22日下午5点,栖霞区法院通过公众号发布文章称,正式受理崔武起诉ETC公司一案,案由是服务合同纠纷。文章还表示,该案将依法公开审理。
获知崔武律师状告ETC公司的消息,不少网友和车主都表示支持。
收费站不显示收费信息是否侵犯车主的知情权,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表示支持崔武律师的诉讼,也有人指出,保障知情权的方式都很多种,收费站显示收费信息只是其中之一。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说:“一般来讲大家装ETC,肯定跟信用卡连起来的,那么信用卡有通知的方式,其实也是一种知情权的保障。”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表示:“我到信用卡去查,我是可以查到,我还可以打电话问呢。但那是我另外一个技术手段,ETC应当完成的合同义务,ETC不能把你的合同义务,去转嫁到其他合同义务上去。”
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律师认为,在收费站显示收费信息是ETC公司的义务,不能打折扣。他说:“我们买东西要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把钱交给你了,你要告知我消费了多少钱、扣了我多少钱,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讲,应该要支持我们消费者的,应该来讲我们每个消费者,应该要消费得明明白白。”
对于南京律师起诉ETC公司一案的审理情况,《新闻360》也将持续关注。
(报道/张清 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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