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六个决议

2020年01月12日 10:48:32 | 来源:我的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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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代市长朱立凡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做强产业、做强城市,突出产业强市、特色发展,突出项目为王、质量至上,突出城乡协调、一体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奋斗激情,奋力开创泰州“强富美高”实践新局面!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泰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泰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泰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泰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2019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泰州市2019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泰州市2020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泰州市2019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泰州市2020年市级预算。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常务副主任王建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工作的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决策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一高两强三突出”最新部署,大兴实干之风,依法担当作为,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徐军院长所作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高两强三突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0年1月11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李军检察长所作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高两强三突出”的总体要求,践行初心使命,大兴实干之风,统筹推进服务发展、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来源:我的泰州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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