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久都没用过微信,早就卸载了!”2019年8月,吴中法院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洪为了逃避法院的财产调查,偷偷卸载了微信,并谎称好久没用过了。
执行法官遂要求李某洪当场安装微信并重新登录,发现近半年来,李某洪频繁使用微信收支款项,每月微信交易支出均在3万元至10万元不等,完全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千方百计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昨天(1月7日)上午,苏州法院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暨诚信执行倡议活动举行,现场通报了反规避执行十大典型案例以及苏州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的努力和成果。
“所谓规避执行,是指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或者为财产处分设置障碍致使财产难以变现,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
苏州中院副院长赵新华表示,规避执行有主观恶性大、隐蔽性强、违法成本低等特点。“被执行人实施规避执行行为,往往提前谋划,一般都有案外人的协助而且准备时间充足,一旦成功规避执行,可以获取巨大利益。”
记者了解到,去年4月3日,苏州中院印发《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行动时间、主要内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过近八个月的努力,效果显著。
“除了列举规避执行的具体类型和加大媒体宣传之外,我们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重点打击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行为的通知》,要求对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惩戒,即使被执行人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后又履行全部义务,也要予以惩戒。”
赵新华说,去年年初,市中院又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即借助公安机关的技术手段和强制优势,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进行临控。
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报送协助查控被执行人5003人,公安机关成功协助控制到2959人,法院实际拘留2276人,因临控被执行人而执行到位财产6181.04万元,执行干警临控出警7277人次,临控名单中327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并被撤销临控措施。“在苏州范围内基本上解决了‘人难找’的问题”。赵新华说。
据了解,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全市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共计拘留1074人次,罚款653人次,罚款金额356.6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4人,公安机关已对其中6人立案侦查,1人已被判处刑罚。
常见的规避执行行为:
(1)通过假离婚、无偿赠与、低价转让、关联企业交易等方式隐藏、转移或者非法处分财产;
(2)通过企业分立与合并、恶意破产与解散、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逃避执行;
(3)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和解等制度恶意拖延执行;
(4)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方式虚构债权并参与分配,降低债权受偿率;
(5)通过设定虚假抵押、虚假租赁等方式增加资产变现难度;
(6)通过煽动群众、职工上访闹事等方式向执行法院施压,以影响社会稳定相要挟妨碍执行。
(来源:看苏州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