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最忌讳带着情绪,前不久,243省道镇江句容段,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只因受到前车影响,后车驾驶人恼怒超车,"蛇"形游走,导致事故发生。
行车记录仪显示,王某驾驶苏D号牌小型轿车,沿243省道由南向北行驶,在句容市华阳镇下甸村路段一缺口处左转弯掉头时,影响到由北向南行驶、高某驾驶的苏E号牌小型轿车直行,高某及时刹车避让后非常恼怒,想在路上教训一下王某。
为此,高某驾车超过王某后,一直在其前方车道"蛇"行游走别车,最终,王某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擦。
最终,民警认定苏E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高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车上路应文明驾驶,确保安全,怒路症不仅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忽视,同时也把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之地。
(田远 句容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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