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迎来禁渔期,看看有啥变化?

2020年01月01日 11:40:37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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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迎来禁渔期。

  为贯彻落实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制度,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2020年1月1日,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同步在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开展了封湖禁渔“首日联合执法行动”,沿湖相关渔政及公安部门共同参与此次行动。

  在高邮湖,支队组织渔政执法快艇4艘,先后检查了乔尖头、河蚬秀丽白虾保护区、打靶台、西河口、青虾保护区、大银鱼湖鲚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整个行动覆盖高宝邵伯湖70%以上水域,封湖禁渔首日秩序良好。

  高宝邵伯湖:拥有五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高宝邵伯湖是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三湖的简称,位于江苏省中部,总面积936平方公里(约合140万亩)。高宝邵伯湖是典型的过水性湖泊,淮河90%以上的洪水要经湖区入江入海。湖区辖于苏、皖两省,含扬州市高邮市、宝应市、江都区、邗江区、生态科技新城区、淮安市金湖县、安徽省天长县七县(市、区)。湖区现有养殖面积20.7万亩,发放养殖证1926本,捕捞许可证1543本(有132本将于近期注销)。拥有五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 21.5万亩(核心区4.15万亩),约占高宝邵伯湖水域面积15%。

  2020年是高宝邵伯湖最后一次从元旦开始禁捕

  2020年是高宝邵伯湖最后一次从元旦开始禁捕,预计2月份即将施行调整后的新版封湖禁渔制度。与目前正在施行的封湖禁渔制度相比,修订后的《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主要有如下变化:

  一是“禁渔期”调整延长了一个月。

  由原来“每年1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变更为“每年12月16日零时至次年6月15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

  同时因为禁渔期延长至每年6月15日,二期禁捕由原来“每年6月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禁渔期,禁止兜网、滩网捕捞。每年6月1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银鱼禁渔期,禁止扳网捕捞。”变更为“每年6月16日零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银鱼禁渔期,禁止兜网、滩网、扳网捕捞。”

  2月份正式施行后,今年开捕的时间将会从6月1日调整至6月16日。

  二是禁渔区覆盖5个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实验区。修订后的《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按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政策的要求,将高宝邵伯湖辖区的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实验区全部列为禁捕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捕捞、采砂、刈草、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

  自1991年以来,高宝邵伯湖的禁渔期制度已经走过了28个年头,也经历了几次调整。

  1991年,第一届全委会决定,全湖的封湖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5月20日。从此,高宝邵伯湖开始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封湖禁渔。

  2003年,《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规定》明确,每年的3月1日—5月31日为全湖禁渔期,6月1日—8月20日为银鱼、梅鲚禁渔期;

  2009年,禁渔期调整,“考虑到渔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对银鱼禁捕时间进行了调整,确定6月1日至10日开捕银鱼”;

  2012年初,全湖封湖禁渔时间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将封湖禁渔时间延长至5个月,为做好过渡工作,2012年实施2月1日—5月31日的封湖禁渔;

  2013年,在江苏过水性湖泊中率先实现5个月的封湖禁渔;

  2019年,进行了第五次禁渔期延长的调整,待正式施行后将实现全湖6个月的封湖禁渔。

  开展封湖禁渔有啥意义?

  实施封湖禁渔有利于湖区水生生物资源自我修复繁殖。封湖禁渔期间是大部分鱼类的繁衍期,一条春季的“鱼妈妈”相当于七八月份成千上万条鱼。封湖禁渔可以保证鱼类能在冬春季安全、大量地繁殖,增殖种群,从而达到养护、增殖渔业资源的目的。

  根据华大基因湖鲚资源总量调查结果,2019年高宝邵伯湖湖鲚资源总量与2018年相比提升了14.76%,湖区滩网按配额生产梅鲚200万斤,相比2018年同期上升18%,销售单价同期上涨9.6%。银鱼、青虾、白虾等常见水产产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封湖禁渔成效显著。

  实施封湖禁渔还有利于遏制非法捕捞行为。从监管实际上看,进入封湖禁渔期以后,捕捞生产渔船全部靠港,禁止入湖生产,少数不法分子因而失去了“浑水摸鱼”的机会;从法律角度上看,在禁渔期间使用禁用渔具渔法捕捞,无论渔获物多少,均达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会被处以刑事处罚,加大了震慑作用。

  高宝邵伯湖“退养还湖”,三年来累计退养10.8万亩

  2017年起,在扬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下,高宝邵伯湖开始开展退养还湖工作,三年来累计退养10.8万亩。为巩固高宝邵伯湖退养还湖成果,保护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退出来的水域成为捕捞“洼地”,高宝湖渔管办于2018年率先在邵伯湖、宝应湖退养还湖水域划定了第一批两个“限捕区”进行试点限捕区管理,面积分别为5226亩和4900亩。

  在一年的试点成果良好的基础上,2019年渔管办着手制定的《高宝邵伯湖限捕区设置及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2月份起开始施行。该规定对限捕区的设置,对限捕区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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