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近期,宜兴市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民警得到线索,在新建镇新建村杨某仙(女,52岁)租住的老屋内非法储存燃气钢瓶。
民警赶到现场后,查获燃气钢瓶79瓶(14公斤76瓶,50公斤3瓶),其中有满气的钢瓶24瓶(14公斤的23瓶,50公斤的1瓶)。经查,杨某仙从宜兴市宜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充气后为本镇饭店、居民送气,为方便随时取送一直在自己村上开的小店内存放燃气钢瓶。
今年年初开始因查缉力度不断加强,遂于2019年6月份开始至今,租用西周墅25号老屋用于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当日,杨某仙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现场的燃气钢瓶全部转移至宜金公司存放。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雯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