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这些土地补偿标准公布!你是下一个"拆二代"吗?

2019年12月22日 09:45:32 |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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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人注意!又有土地被征收了!近日,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涉及虹桥镇、张桥镇、姚王镇等12个乡镇和街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同时发布!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泰兴市2019年度第7、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虹桥镇,张桥镇,姚王镇,根思乡,河失镇,古溪镇,滨江镇,广陵镇,新街镇,济川街道,元竹镇,分界镇。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四、土地补偿安置依据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

  2.7 万元/公顷×10 (未利用地:1.35 万元/公顷×10)

  2、安置补助费标准:

  1.7 万元/人

  3、青苗补偿费标准:

  1.35 万元/公顷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泰政发[2015]59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征地所涉及的附着物的产权人进行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到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93 号令、泰政发[2014]61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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