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5万!镇江这家“小龙坎”,假的!

2019年12月13日 17:13:56 | 来源:看见大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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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镇江市一火锅店因商标侵权四川著名火锅品牌“小龙坎”,被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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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镇江新区的“火小珑坎”火锅店以涉嫌商标侵权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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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泉:“小龙(龍)坎”这个商标是四川仁众投资公司的一个商标,四川的火锅天下闻名,这个商标在全国是一个比较知名的商标,我们大港有个餐饮企业也起了一个名字,叫“火小珑坎”火锅,这个商标实际上跟“小龙(龍)坎”的商标非常的接近。

  原告称,公司多年来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在成都地区有12家直营店,全国各地的加盟店也已经达到600多家,但是镇江新区大港火小珑坎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大港东丰路开了家重庆小龙坎老火锅店,并且在店面门头、宣传资料、菜单上都有“小龙(龍)坎”或是“火小龙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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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泉:虽然(被告)这个所有的字的形状,跟(原告)注册商标有些区别,(被告)那个商标是简体字的,但是它在读音和字数上面,是一致的,所以我们认为这个商标足以上公众混淆,误认为这个是正宗的,四川仁众投资的小龙坎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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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判决镇江新区大港火小珑坎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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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泉:通过这个判决也净化了我们整个餐饮市场,原来大港还有相应的,容易让公众混淆的,一些涉及到知名品牌火锅的店,他们都主动进行了整改,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泉介绍,近年来,镇江市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远高于其他案件,“天之蓝”、“海之蓝”、“中华”等知名品牌屡被侵犯,危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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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镇江市法院降低权利人举证的门槛,并贯彻“最严格”原则,在赔偿数额上进行严格打击,对于涉及婴幼儿、农药等主观恶性较大的,加大刑事打击力度。2019年,经开区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6件36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判令罚金数额600多万元,为被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2万余元。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泉:原来发展要靠重资产,现在就是要靠知识,要靠创意,所以一个创意、一个点子的价值,可能往往要超过多少厂房、土地的价值,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我们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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