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偶尔会因为粗心疏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前监管部门逢查出、必处罚,但现在,随着江苏出台《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
发布专利广告却不标注专利号,违反广告法;被发现后企业主动下架,商品也未售出,还要不要处罚?《免罚规定》给出的答案是,不需要。我省从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监管领域入手,梳理出12大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涵盖注册登记、商标产权、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监管等。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
轻微违法行为包括无主观违法故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无违法所得或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存在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等,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认定后,可以决定免予处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永才表示,《免罚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89件,既警示教育当事人合法守规经营,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沈杨 吴刚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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