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2019年12月02日 18:50:5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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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为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纲领性文件。

  《纲要》明确,长三角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未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将围绕坚持创新共建、坚持协调共进、坚持绿色共保、坚持开放共赢、坚持民生共享五大基本原则进行。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

  交通方面,《纲要》提出,要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统筹推进,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协同推进港口航道建设,形成互联互通、分工合作、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保障。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孙克强:“规划纲要当中,首先明确了国家有关部门在交通一体化发展过程当中的责任和任务,那么这样就有一个比较好的顶层设计,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加快沟通和协调,来促进整个长三角地区交通的协调发展,对未来整个长三角地区在产业、交通、资源、信息、人才的流动会有非常大的明显的促进作用。”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

  产业方面,《纲要》明确,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布局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类脑芯片、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要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其中,江苏要发挥制造业发达、科教资源丰富、开放程度高等优势,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发展,加快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陈雯:“借助这次长三角一体化的这样的一个重大发展机遇,江苏能够更好地推进开放力度,推进创新的力度,然后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创造中心。”

  《纲要》还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划。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鹏 郭奉铭 张正 周雷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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