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2019年11月18日 16:30:03 | 来源: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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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时代宿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结合宿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三个部分组成。从构建政治建设体系、构建技能提升体系、构建职业发展体系、构建维权服务体系、构建支撑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4项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引领产业工人争做推动高质量发展时代先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动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充分调动全市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实施方案》强调人才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到2025年,建成1所高水平职业学校,6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或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市级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达到20家以上,建成6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成4个省职教名师工作室、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市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

  《实施方案》聚力价值创造,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业内生动力。搭建职业发展立交桥,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完善职业教育学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建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鼓励企业在培训、带薪学习、国内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制、年薪制、技能津贴等分配形式。建立优秀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对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落户、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企业引进高素质产业工人,按照技能等级发放5-10万元购房券,其中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产业人才,可纳入“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和“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发明专利评选,对市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先进操作法第一发明人、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遴选行业专家组建技术创新指导委员会,指导产业工人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发挥劳模工匠等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省政府科学技术奖工人创新类项目推荐评选工作,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

  深化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根据宿迁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推动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将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纳入企业创新体系,在项目立项、经费安排、人员配备、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等设立职工科技奖项,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职工创新。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开展。

  《实施方案》还对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劳动安全及健康保护、合理有序流动保障、农民工专项服务、公共服务、困难职工群体帮扶等六项机制进行了优化,进一步促进产业工人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来源:速新闻 编辑/滕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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