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近期,江北新区综合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多次巡查至某在建工地时,发现该项目大门出入口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在多次宣传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针对项目施工方南京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约谈项目负责人。

该公司负责人迟迟不接受调查询问,也拒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辩称污染并非其造成的,施工地块内并不只有其一家单位在施工,且未与项目甲方签订书面合同,请求执法人员调查清楚、还原真相。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执法人员小心求证,多次走访该项目工地进行调查,对工地施工工人和门卫保安进行询问了解,并调取监控视频。同时找到了该项目的甲方南京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从项目负责人张经理处调查了解,最终确定了污染路段的市容环卫责任主体并非他人,就是该新材料有限公司。


面对事实,该公司负责人无从辩解,却仍持不配合态度不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积极与新区总队案件处理中心进行对接,确定视频证据完整,确保违法主体准确,符合非接触执法定案标准。11月8日上午,执法人员对违法相对人下最后通牒,如不提供相关材料,新区执法总队将“零口供”办案,届时将会受到上限顶格处罚,同时还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分。在执法人员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的态度震慑下,11月8日下午,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到来新区总队三支队接受调查询问。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