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对方昏迷,而自己认为没有责任,便直接离开了现场。江苏扬州民警通过一条狗找到了这名现场逃逸人员。
10月27号,市民袁某生到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桥中队报案称,他刚刚被人撞伤后昏迷,醒来后肇事者“跑了”。
办案民警立即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发现一户居民家安装的探头正斜对事发现场。通过监控发现,袁某生骑电瓶车途经十字巷道时,和右侧骑行的一辆电瓶车相撞在一起,袁某生当场倒地不起。而那名男子停车看了两眼,就匆忙离开现场。不过,让民警头疼的是,画面上男子相貌与车辆特征都模糊不清。
就在办案民警感到无从下手时,监控画面中出现的一条黑狗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韩冬军介绍,这条狗是从电动车上摔下来的,从外表来看,不像当地的“土狗”。随即,办案民警找到专业养狗的人判断,监控中出现的黑狗是非常稀有的猎犬灵缇,大桥镇只有六只,而黑色的仅有一只。
当民警找到黑色灵缇主人时,对方表示监控中出现的狗确实是他的,但在事发前一天,借给了朋友马某。
民警很快就找到了马某,他承认当天骑车与袁某生发生了碰撞,但认为是袁某生撞了自己,他没有责任就离开了现场。
民警表示,肇事者事发后,如果积极报警,这起事故是可以分责任的,但肇事者选择离开现场,这就是逃逸,逃逸应该负法律的全部责任。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