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举行《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立法听证会,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小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但不包括单位食堂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听证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听证事项:
1,从事小餐饮经营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2,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事网络经营的,应当在网站经营活动主页面标注上述信息。
3,小餐饮经营冷食类食品(植物性冷食类食品除外)、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生鲜乳,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不得有《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八)项的行为。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小餐饮信用档案,大力推行小餐饮信用管理,将信用履行情况纳入小餐饮信用档案。小餐饮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设立小餐饮信用“黑名单”
听证会参加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为9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
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网络、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告知作为听证陈述人还是听证旁听人参加会议。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听证会时间
时间:2019年12月10日(周二)上午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7:00。
报名方式
电话:025-85537551;传真:025-8553755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23室,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scjgjfgc@163.com。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