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江苏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实施向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保险补贴、护理补贴制度,率先实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费及向高中和高等教育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率先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训练从贫困家庭扩大到全省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健全按比例安排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全年共为14.98万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2018年,全省35.9万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包括0-6岁残疾儿童2.3万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中,有视力残疾人3.6万名、听力残疾人1.3万名、言语残疾人110名、肢体残疾人17.8万名、智力残疾人3.1万名、精神残疾人7.6万名、多重残疾人8084名。全年共为14.98万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从2011年全省只有单一的44个视力残疾康复机构,发展到2018年建立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孤独症等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435个,其中,93个机构提供视力残疾康复服务,比2011年增长2.1倍。康复机构在岗人员1.4万人,其中,管理人员1513人,专业技术人员9699人,其他人员2465人。
2018年全省有36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2018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4个,在校生588人,比2005年110人,增长5.3倍,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1个,在校生1544人,比2005年539人,增长2.9倍。2018年全省有36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24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2018年全省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45.2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9.1万人,集中就业4.3万人,个体就业184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95万人,辅助性就业9080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15.3万人,从事农业种养11.5万人。
全省有62万困难残疾人、47.4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或护理补贴
2018年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14.7万名,30万名60岁以下参保重度残疾人中,29.4万名得到政府的参保扶助,享受代缴比例达到98.0%。21万名非重度残疾人享受了个人缴费资助政策,48万人领取养老金。全省有62万困难残疾人、47.4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或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756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81个,日间照料机构1130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545个,为3万名残疾人提供了机构托养服务,7346名残疾人接受居家服务。
强化兜底保障,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强化兜底保障,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制度为配套,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救助资金548亿元,实施医疗救助2067万人次、临时救助225万人次。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低保对象88.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8%、11%。加强特殊群体保障,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水平逐年提升,121.76万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获得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孤儿集中养育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58元、1470元,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
江苏连续五届领跑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
在全国率先配套出台慈善地方性法规,连续五届领跑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百强榜,发行福利彩票874.41亿元,筹集公益金246.33亿元,有力支持了兜底保障和福利事业。2012-2018年,全省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城市由433元/月增至685元/月、农村由359元/月增至670元/月,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城市5364元/年增至17768元/年、农村由4356元/年增至109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9元。
2018年江苏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37.4张
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2000年,全省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数仅4.59万张,收养人员仅3.72万人;农村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数仅2.67万张,收养人员2.25万人。2017年全省城市养老服务业机构床位数达16.5万张,收养人员7.36万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21.09万张,收养人员11.26万人。2018年全省各类养老床位达到6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7.4张;护理型养老床位从2013年的7.3万张增长到目前的24.5万张;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成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7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809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4万家。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