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印发了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进一步扩充和细化了教育拥军优待的范围和标准,泰州市在全省首家拓展教育拥军“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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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信息采集数据预测
今年全市将有100名左右的军人子女
在中考录取、入学转学中
享受到教育优待政策
2019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军人优待政策,除烈士英模的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的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战区级)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的子女之外,将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一并纳入中考录取加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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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增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战区级)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情形。在上级规定革命烈士、作战部队军人等六类对象之外,针对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以及病故军人的子女,细化“按照当年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的优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