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10月24日晚,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园西路附近时,发现对面车道一辆载满树苗的大货车正在低速行驶,远远望去像是一棵长在车里会移动的大树。
执法人员发现,货车所载树木的树枝明显下垂,一部分在路面拖行,在车灯的照射下,路面满是散落的枝叶,引得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见此,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所载的树苗超出规定的长度,且未采取遮盖帆布等密闭措施,树枝与树叶不仅遮盖了车辆的车牌,而且将货车尾部的反光标示、刹车灯等遮盖,超长的树苗尾部触地拖行,不仅污染、损坏了路面,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驾驶员王某称,由于树苗不能分割,车又不够长,如此装运实属无奈之举,但并没有意识到此种行为会面临处罚。
执法人员告知王某,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经宣传教育,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