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10个省统考科目每年1月考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2019年10月11日 19:46:50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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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日前发布,新方案的考试科目分为两类,一类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从明年起,考试时间均安排在每年1月,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长期有效,考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另一类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尧 章峰 夏敬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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