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车逃逸后又选择回到现场?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视频)

2019年10月10日 20:53:2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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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发生人伤交通事故,事发后竟找来儿子“顶包”,近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经过缜密调查,4个小时破获一起涉嫌酒驾肇事逃逸且找人“顶包”案件。

  

  10月6日21时28分左右,扬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称,扬州市市府岗东侧一轿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逃逸,造成两人受伤。”案发后,肇事男子徐某华为逃避处罚,迅速弃车逃离了现场。

  接到警情后,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因当天正值国庆假期,事发地点又处于繁忙的交通路口,现场围观群众较多,议论纷纷,要求交警部门尽快破案,严惩肇事者。

  民警在现场调查取证时,徐某成自称是驾驶人,民警敏锐察觉到当事人徐某成“有些可疑”,后在进一步核实确认中,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并让徐某成辨认监控截图,最终确认了这起交通事故发生时那辆轿车系徐某华驾驶。

  原来,徐某华当晚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弃车逃逸后电话通知儿子徐某成到现场“顶包”。民警立即与徐某华及其家人联系,督促其到交警部门投案。10月7日凌晨1时许,徐某华迫于心理压力和家人劝说,主动到二大队投案,如实向交警部门交待了事发当晚的经过,对因酒后驾车肇事找来儿子“顶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此案告破,距离案发仅仅4个小时。

  经查,徐某华在案发当日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点酒,后驾车回家,途经扬州市文昌路扬子江路交叉路口时,由于操作不当与同向行驶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徐某华想到自己喝酒了,害怕受到交警部门处罚,为了逃避责任,便弃车逃逸,并联系其子徐某成到现场“顶包”。

  民警对徐某华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0mg/100ml”,后民警带徐某华到医院抽取血样送司法机构进行检验鉴定,10月8日检验鉴定报告显示,徐某华送检血样也未检测出酒精含量。

  肇事驾驶人明明喝了酒,为何其体内未检测出酒精含量?民警分析,驾驶人徐某华可能事发当晚喝了少量的酒,弃车逃离现场到主动投案,再到民警对其抽取血样间隔了很长时间,徐某华体内所含酒精因间隔时间较长在体内分解或者其他原因的作用而消失。面对如此结果,徐某华追悔莫及!

  目前,受伤者郭某和李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徐某华违反“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替身”徐某成因提供虚假证言将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驾车需谨慎,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逃避责任。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张卿 通讯员/祝隽 申捷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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