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扩容!《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出炉

2019年10月09日 18:50:4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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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今天,南京江北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发布解读。

  此次发布的《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办法(试行)》的最大亮点就是,将人才安居购房服务对象范围,由原来的A—E类及F类的博士人才,扩大至F类硕士及年薪50万以上企业高管,同时也扩大至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各单位中的博士及在新区注册登记的集成电路企业及符合新区“两城一中心”等产业政策企业中的F类人才。其中,A、B、C、D、E、F类人才是指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认定标准的人才。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江北新区对人才安居工作的第三次“升级”。2018年5月份,新区印发了《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正式开展人才安居工作。2019年5月份,江北新区结合市政府印发的《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印发了《南京市江北新区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将购买商品住房服务范围从满足购房资格的A—E类人才扩大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博士。而此次进一步将对象范围扩大到F类硕士,以及符合新区“两城一中心”等产业政策中的F类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在新区筹集的人才商品房源中进行选房认购,或将有效缓解新区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普遍关心的住房问题,从而为新区发展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具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本人在新区缴纳个税”等条件。

  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产微政务”公众号,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据了解,截至2019年9月份,江北新区范围内已引进培养约1600名各类高层次人才,约800名人才已享受新区的人才安居服务。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罗聪懿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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