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危难怎么办?
打“110报警”
人民警察竭尽所能给予必要帮助
这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
可就有个别人
恶意报假警
警方态度:严查!拘留!
案件回放
2019年9月8日22时02分,李某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其将女友孙某某杀害。
迅速侦查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三江营水上派出所在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经查,2019年9月8日晚李某与女友孙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遂拨打110报警欲引起公安机关重视,故谎报其杀害孙某某的警情。
2019年9月9日12时,民警前往李某暂住处,将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李某书面传唤至三江营水上派出所进行讯问。
目前,李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
【法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哪些情况可以报警?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安全、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的各种行为。
江都警方提醒
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众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求助的警务服务平台,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切勿为追求个人目的而谎报警情,请把110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