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住院患者去药店买药?苏州说No!

2019年09月09日 17:01:16 | 来源:看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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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苏州市医保局、卫健委、社保中心下发《关于做好住院患者外购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苏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中标目录内的药品,除政策允许外,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要求住院患者持处方在院外购买。

  此外,苏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对于门诊用药也应做相应配备,除患者自愿外,医院同样不得要求门诊患者到院外药店购药。

  《关于做好住院患者外购药品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什么医保目录中的药品白蛋白紫杉醇,要让我们去药房配?”近日,许多患者和家属向市医保局反映,部分医院不能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要求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配药。由于按照医保支付规定,医院违反医疗卫生规定让病人外购药品,医保基金不得支付,这无形中给患者经济增加了负担,损害了参保人员利益,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药品临床应用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参保人员正常医疗需求和切身利益,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苏州市医保局等三部门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住院患者的外购药品使用,对于在苏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中标药品目录内,符合医院所开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以及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药品,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做好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备足提供医保目录药品,不得要求住院患者持处方在院外购买。

  对于中标产品目录内无可替代,且临床治疗中确需使用,但院内无法采购需要外配的药品,《通知》指出,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应对病人或家属办理好告知手续。

  《通知》同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科学制定本机构常用的辅助类用药目录及临床应用规范,对在苏州市中标目录内的药品应由医院配备,严格控制目录范围外的辅助类用药。

  据悉,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社保中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对发现要求住院患者在院外购买中标目录内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看苏州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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