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记者/刘嘉)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我省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有各类市场主体981.99万户,其中企业333.99万户,位居全国第二;各类新业态层出不穷,一些领域风险突出,传统监管方式已难以实施有效监管,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8月17日,江苏《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正式印发。
9月9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办法》。
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2015年5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推广随机抽查监管。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施办法》有哪些“干货”?
《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比较有含金量的“干货”,主要包括5项任务措施。
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
明确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时对接。各地各部门要依托该平台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表格打印、检查结果回填、检查计划和结果公示,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
建立“一单两库一计划一细则”
“一单”,即抽查事项清单。
“两库”,即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一计划”,即抽查计划。
“一细则”,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积极推进部门联合监管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既可以由一个部门牵头发起,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也可以针对某行业或领域由多个部门共同发起,实施联合抽查。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江苏”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实施办法》怎样体现江苏特色?
主要有4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实施标准“高”
《实施办法》提出,到今年底江苏要实现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一年。
平台支撑“强”
江苏于2016年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的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部门达3409个,交换市场主体信息2168.7万条,为实现单部门监管和多部门联合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职责划分“明”
江苏《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了地方抽查计划与上级部门抽查计划的关系,确定可以由一个部门实施抽查,也可以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
免责情形“细”
江苏《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追责免责具体情形,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