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6起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如东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入选

2019年09月06日 16:07:27 | 来源:南通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6起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案入选其中。

  某大学教授王加自2004年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翁格提议,王加可以利用参加命题的便利,获取非其出题的市政专业的试题、答案,由其在培训机构中讲课使用。二人约定,所得四六分成。

  2017年7月,王加在命题现场通过浏览打字员电脑中市政等专业的考卷,对关键词、知识点等进行记忆。休息时间,他通过回忆,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出题经验,将所获取的市政等专业的考卷内容在电脑上整理出来,再在教材上对照整理的内容进行勾画、标注。拿着从王加处获取的内容,翁格又在自带教材上进行了对照勾画、标注和补充。事后,王加从翁格处获取120万元。

  在非法获取信息后,翁格先后联系许某等3人,商定采用以封闭式小班培训的手段,通过麦克风传话不见面的授课方式,对市政等专业的考生学员进行培训,并收取每名学员数万元的高额费用。翁芮参与培训活动,并替翁格收取报酬。

  2017年9月,参加培训的志豪意识到,该培训班上讲课的内容可能系考题、答案,随后对这些内容拍了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逸先。逸先又将该资料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佳林,佳林再以1万元出售给了恺然。为分摊购买费用,恺然向林琳等人提供、出售,获利1450元。在上述流程中,上下线均要求保密、不得外泄。林琳等人将该加工过的资料以1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宣称“考前绝密”“不过退款”。经有关部门认定,上述内容与考试真题高度重合。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加作为命题组成员,受翁格的授意,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秘密的试题、答案,并提供给翁格在对外培训中使用获利,两人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法院对王加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对翁格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翁芮等8人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到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中6人被依法宣告缓刑。王加、翁格等4人被法院依法宣告职业禁止。

  (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南通网 编辑/李明莉)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