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通道路救助基金为交通事故伤者垫付1855万救命钱

2019年08月24日 22:51:55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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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笔救命钱,不仅挽救了生命,更挽救了家庭。23日,记者从南通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南通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累计为交通事故伤者垫付抢救费用1855万余元,同比增长40%。随着基金知晓率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急需救治费用的事故重伤员从中受益、重获新生。

  2011年,为有效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等原因造成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的难题,我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将基金委托紫金保险管理实施,率先在全国实现市场化运作。截至今年6月,南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走过8年多时间,累计垫付资金1.47亿元,共救助4900余名交通事故重伤员,救助基金垫付规模、受益人数均居全省前列。

  “随着道路救助基金知晓率的提升,垫付资金、受益人数有了明显提升。”南通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主任、紫金保险南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单培春告诉记者,道路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机动车交强险保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社会捐款等。对于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伤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等事故中的伤者,可由路救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今年上半年,南通道路救助基金共垫付513笔,垫付金额1855万余元,垫付资金同比去年增长40%,其中最多一人垫付资金达28万余元。“从垫付类型看,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而垫付的占据绝大多数,达73%,肇事逃逸、无交强险垫付占比逐年下降。”

  道路救助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既然是垫付资金,垫付后会有相应的追偿措施,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目前资金追偿主要通过法院诉讼、调解向交通肇事方追偿、伤者主动返还、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赔付、经交警部门调解后追偿等方式。由于种种原因,在追偿率总体偏低的大环境下,南通道路救助基金成立以来累计追回8155万元,追偿率位居全省第一,切实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了及时救助。

  “救助基金的设立,为交通事故处理带来很大帮助。”常年从事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祁晖深有感触地说,救助基金一次次为生命开辟“绿色通道”,为事故伤者送去了爱的温暖。“日常工作中,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伤者,我们会及时引导他们申请救助基金,以解燃眉之急。”

  当天,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各路面大队事故侦查中队民警代表与南通路救办工作人员展开面对面交流,为进一步扩大基金知晓度、更好发挥基金作用积极建议献策。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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