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南通启东男子雍某,明明有银行存款80多万元,却赖着5万元的欠款不还。近日,当地法院不但让雍某还清了5万元欠款,还另外罚了他5千元。
2012年,南通启东法院对李某某诉雍某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雍某返还原告5万元。2013年,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南通市启东法院执行局局长助理陈中兵表示,在第一次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线索,后来这个案件在2013年4月份就终结本次执行,接着申请人在2019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启东法院根据申请启动了该案恢复执行程序。经查,雍某名下有银行存款80多万元。
陈中兵表示,后来法院立刻对存款进行查封冻结。在冻结过程中,在今年8月份,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来,表示愿意来履行债务。法院依法对他进行相应处罚,对他进行罚款5000元。
在此也提醒被执行人,如果恶意转移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法院有权追究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犯罪行为。
(马旭楠 陈晨 李明洋 翟星渊 南通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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