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8月14日晚,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查获一辆汽车前面无号牌。经民警检查发现,原来号牌被卸下放在后备箱内,驾驶员称这辆车是借来的。
当天晚上8点10分左右,盐城市高速一大队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例行检查,这时有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进入检查区,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前面号牌没有安装,后面的号牌虽然安装,但号牌固封被人为破坏,该车涉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从该车后备箱内查到一个号牌,对此驾驶员一再解释这辆车是借来的,前面号牌是在路上行驶时快掉下来了才拿下来的。
经民警询问了解到,该车驾驶员王某的确是借了在山东烟台做二手车朋友的车,王某拿到车后也没有仔细的检查就开上了高速。因为着急早点赶回家,又怕在路上被拍到违章就动起了歪脑筋,抱着侥幸心理将前面的号牌拿下来放到车上。当行驶到大丰服务区准备休息的时候,被民警查到。
民警执令驾驶员当场整改将前面的号牌装上,王某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规定,受到了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并扣留驾驶证。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