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枪爆违法零容忍!南通警方集中销毁366件非法枪爆物

2019年08月12日 14:36:10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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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枪爆、除祸患、保大庆、护民安。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今天(12日),市公安局开展全市公安机关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展示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阶段成效,共集中销毁近一年来收缴的非法枪爆物366件,包括火药枪4支、气枪67支、弩4支、仿真枪42支、管制刀具249把。

  去年2月,由公安部牵头、24个部门参加的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南通警方协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缉枪”“治爆”“净网”三项重点工作,侦办涉枪涉爆刑事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办理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器具案件90余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00余名。

  “南通的枪爆隐患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依然会长期存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朱祝国说,今年破获的案件、收缴的枪爆物品明显比往年少,但仍有极少数人员为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各种非法途径购买气枪、仿真枪和管制器具,也有个别商家为谋求经济利益,违法销售管制刀具和仿真枪,还有少数CS爱好者、射击爱好者出于兴趣爱好违法购买、制造气枪、仿真枪。此次开展集中统一销毁活动,在表明公安机关严打枪爆违法犯罪坚定决心的同时,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最大限度营造严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整体氛围。

  新闻链接:

  (一)举报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3000公斤以下,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3000公斤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每公斤1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3.举报爆破作业从业单位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4.举报私藏炸药1000克或黑火药、烟火药3000克,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雷管10枚,地雷、手榴弹1枚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5.举报非法私藏剧毒化学品50克以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0千克以上或私藏放射性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根据群众举报,捣毁非法制贩枪支窝点,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持有猎枪、射击运动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小口径枪、气枪、弩1支及以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000元,2支奖励2000元,3支以上的奖励5000元。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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