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商业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一定融资金融功能的机构,被称为“类金融机构”。
近日,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类金融机构6月份监管分类动态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正常监管类

1监管困难类

根据《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通金监发[2019]44号)文件要求,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2019年7月份起每月公示区域内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动态结果,并于次年1月份公示上年度监管分类最终结果。同时公布各地区监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机构存在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违规开展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收贷等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举报;对公示机构之外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等经营业务的非持牌机构进行举报。
监管部门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