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网吧迎来客流高峰,而在校学生更是其中的常客。经过有关部门对网吧多年治理,未成年人进网吧的现象得到极大遏制,但部分网吧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枉顾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仍想方设法为未成年人上网“开绿灯”。

近日,为杜绝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沛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四部联合沛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对辖区内16家网吧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上网人员逐个核查身份证件,重点排查接纳未成人上网现象。
夜间突袭
发现11名未成年上网

2019年7月15日晚上八点开始,沛县检察院联合沛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对辖区内网吧进行临时检查,发现某时光网吧未核对登记上网者身份信息,接纳11名未成年人在该网吧上网。11名未成年人最小的仅有11岁,多数均是在校初中生。
杀回马枪
再次发现7名未成年人上网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场所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2019年7月19日1时许,沛县检察院扩大排查的营业时间范围,在凌晨后对辖区内部分网吧再次进行了排查。经过检查,再次发现某时光网吧接纳7名未成年人上网。
社会治理
发放检察建议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营业场所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部门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沛县检察院向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发放沛检未建〔2019〕1号检察建议,向该局移送了违法线索,并建议该局多措并举,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

1对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核实和处理,如确实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2与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加强合作,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错时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接纳未成年人、未核对有效身份证件上网、未实行实名登记等问题,力求明显改善全县网吧的规范营业问题;
3在辖区内组建志愿监督员队伍,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布12318举报电话,凝聚社会监管力量;
4通过多种途径对网吧业主宣传守法意识、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法后果,引导网吧业主建立行业协会,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守法、规范经营。
沛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持续关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人上网的治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