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制度改革运行已进入平稳期,那么纳税人对此都有些什么看法?对纳税人的生活又产生了哪些实质性的影响呢?近日,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的同学们走访了南京市国税局鼓楼区、玄武区等地区的分局,深入税务部门开展了针对个人所得税机制的调研。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市民对政策的关心度较高,能够主动了解最新个税政策法规的纳税人约占51.92%,而表示不关心的仅占5.22%;能够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且主动填写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占到39.1%,仅有12%的纳税人表示完全没听过这个APP。由此不难看出大部分纳税人对税务资讯十分关心,这也很好地体现了税收与民生的密切联系和对社会经济重要的调节作用。
参考最近政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关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扣除规定,较好地契合了三十岁左右人群的需求,这一人群往往大学毕业在外租房或购买第一套住房,处于成家立业的初期,承担着首套房还贷或住房租赁、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压力,此次专项扣除政策的规定从多个方面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活压力,因而在年轻人群中获得广泛好评。而50岁以上人群,往往没有了首套房贷款压力,更不需要租房居住,因而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较少,所以政策的变化对他们的生活影响较小。
团队采访了一位新税制改革的受益者——85后、南京的中学教师张云,张先生向我们透露,他是独生子女并且和妻子抚养两个孩子,还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结婚时购买的首套住房仍在还贷,自己在教课之余修法学博士学位,总体来说负担较重,通过新个税改革他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每月和妻子各扣除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和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每月工资平均在15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新税制下的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免征额)-4400(专项附加扣除)=5600元,应缴纳所得税,而在改革前,他需要缴纳所得税,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税改前后张老师可以少缴1702元的所得税。虽然说张先生符合四项附加扣除标准只是个例事件,但是85后自身就是独生子女的比较多,85后普遍的减税项目也在两个到三个之间,也就是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平均在3500元左右,所以他们是新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最大的受益群体。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程瑶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从个人角度来说,税率级距和税前扣除调整降低了纳税人税收负担,使得个人所得税降负更有针对性、更公平合理;从税制改革的角度来看,这是个人所得税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迈进的重要跨越。以前劳务报酬、稿酬等都分类征收,但现在都涵盖在一起综合征收,这是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重点。”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尧 通讯员/王心怡 王楠 编辑/秀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