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高中生逃逸,没想到8天后“巧遇”交警

2019年07月22日 20:40:4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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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镇江红豆购物广场附近,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将一名17岁高中生撞伤后逃逸,交警开展布控缉查却未能找到肇事者踪迹。而巧合的是,8天后,54岁的老交警胡汉朝在下班途中巧遇肇事者,最终将其抓获。

  事情发生在7月9日上午10时左右,在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禹山路附近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另一辆正常行驶的自行车发生了碰撞,自行车骑车人摔倒在地,肇事者下车查看了一会儿后,便骑车扬长而去。

  警方介绍,被撞者是一名17岁的高中男生,事故造成他两颗牙齿脱落、嘴唇撕裂,伤情较重。京口交警调取周边监控发现,逃逸的肇事者为中年男子,电动车特征显示,他应该是清洗油烟机的从业人员。由于这类人员交通出行没有规律,交警通过监控很难查看他的轨迹,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没想到,8天后,7月17日傍晚7点左右,京口交警大队54岁的老民警胡汉朝在下班途中,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人,很像大队内部通报的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因为嫌疑人特征比较明显,中年男子、秃顶,从事油烟机清洗,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便尾随盯住他。” 胡汉朝联系大队办案民警确认此人为嫌疑人后,立即跑上前亮明交警身份,“为了防止肇事者伺机逃跑,我快速将电动车钥匙拔了下来,将肇事者和电动车控制住。”

  随后,大队增援警力到达,将嫌疑人带回大队。

  民警经过讯问得知,这名嫌疑人是王某,51岁,原籍安徽,在镇江暂住并从事油烟机清洗,他对自己当天发生交通事故撞伤小伙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王某将因交通肇事逃逸受到严厉处罚。京口交警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将会受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市中心站/钱飞 通讯员/谈德捷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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