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男子买了只爱宠 却触犯了法律

2019年07月06日 21:49:27 | 来源:海安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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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啊,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有的养猫,有的养狗,可是你听说过有人养鳄鱼玩儿的吗?

  1在举报人家里发现鳄鱼

  近日,有群众向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举报称有人网上购买了一条鳄鱼,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被举报人崔某的家里时,发现他本人并不在家,经过搜寻,民警发现了一条鳄鱼。

  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陈旭东说:“当场查获一条鳄鱼,当时那条鳄鱼是饲养在一个透明的塑料盒子里面,鳄鱼长度在30厘米左右。”当晚民警传唤崔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2喜欢鳄鱼 却触犯法律

  原来,崔某在海安市一家水产养殖集团工作,因为工作的原因会接触到鳄鱼,而他本身对鳄鱼也比较感兴趣,就萌生了养条鳄鱼玩玩的念头。于是他就在网上购买了一条鳄鱼,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做法却导致他触犯了法律。

  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陈旭东说:“经过鉴定,这条鳄鱼属于暹罗鳄,暹罗鳄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这个案件是刑事案件,目前崔某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3购买新奇动物前 一定要先咨询

  在购买一些新奇的动物之前,一定要事先咨询一下,这类动物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免产生不想看到的后果。

  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陈旭东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非法收购、运输、贩卖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会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海安播报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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