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下午18时,南京交警八大队执勤六中队民警在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安德门大街路口开展非机动车整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竟然坐了4个人。
骑车人是一名成年男子,后座载有一名成年女性,两个儿童则站在前侧踏板。民警见状,立刻将其拦下检查。
经询问了解到,这是一家四口,因天气炎热想去附近商场避暑,考虑到晚上人多不好找车位,且行驶距离较短,自认为不会造成意外,于是四人挤一辆电动车前往。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违法带人罚款20元,逆向行驶罚款20元,共计罚款40元。
南京交警八大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名12岁以下的孩子,且必须正向骑坐后排座位,不可坐或站在踏板位置,更不能有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编辑/刘凤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