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规定动作”解决街道人大工委“三无”困境

2019年07月02日 15:22:5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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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民代表大会、没有本级人大代表、没有独立职权……街道人大工委面临“三无”困境。《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了人大街道工委主要有十项职责。今天,全省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培训班正式开班,多措并举打造街道人大工作升级版。

  人大街道工委十项具体的职责包括组织区(市)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协助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督促街道办理代表建议;承担区(市)代表换届选举、罢免、补选的有关工作等。同时,还授权街道人大听取街道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实事办理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关口的前移。

  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朱志强表示,此前他们工作的开展主要是由县区级人大常委会安排,他们负责落实,条例对街道人大定位、工作范围和职责都作了明确,不仅仅是“可有可无”的“应付状态”:

  “有些事情你必须要去做,比如说街道每2个月要召开一次工委会议,你的一些规定动作给你明确了。”

  我省是全国街道人大工作起步较早省份之一,常州市1998年就开始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目前,全省470多个街道中绝大多数都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随着城市管理职权不断下移,街道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街道人大所承担的协助监督、联系代表、服务群众等工作重要性也日益加强。

  早在2015年6月,徐州云龙区黄山街道就在各社区设立了“社区协商民主议事苑”,组织人大代表主动参与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3年来,辖区14个社区先后召开三十次线下协商会议,一百多次线上议事讨论协商。商议解决了小区监控设备缺失、出入口路面破损、小区“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等一系列难点问题,朱志强:

  “决议过程之后,我们人大代表也会借鉴(区县级以上)人大视察监督方式,组织辖区内的居民,涉及到的一些企业代表来监督这个事情的落实。确保决议能够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街道工委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将代表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人大街道工委,人大街道工委报告常务委员会后,向代表通报。

  对代表建议拖办、应付着办、办不到位的问题,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人大工委还敢于较真、较劲。主任王有海介绍说,去年初,街道代表组2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金果路拓宽改造的建议》,被列入区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跟随一批项目被区政府叫停。街道人大工委了解情况后,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汇报,建议为维护代表建议办理的严肃性,凡是通过代表建议确定的政府实事项目,要确保办实办好:

  “这个道路建设以后对于我们园区更好地提升质量、提升载体的利用是很有好处的。经过争取之后,其他项目可能就不恢复了,这个项目进行恢复了,保障资金把它做完。尊重代表的权利,同时,他提出的建议也是符合我们这个地区发展的。”

  在苏州、无锡,一些街道建立议政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办事处工作监督;扬州有的街道每年初召开居民议政会,解决了因乡镇转街道后没有人民代表大会造成监督工作缺失的问题,实际上,如何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各地都在不断进行探索和创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在开班仪式上表示,条例只是对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应成为街道人大工作的“天花板”。基层历来是创新的主要源泉,要在做好法律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以创新的观念,开放的思维,不断探索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开辟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丁凤云、实习生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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