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宿迁将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

2019年06月21日 17:24:56 | 来源: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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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上午,宿迁市政府五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召开,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目标。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可放宽到7—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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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内容:

  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基本型人工耳蜗,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

  救助标准: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较以前有所提高: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低视力0.5万元/年,智力1.4万元/年,听力语言1.6万元/年,肢体1.48万元/年,孤独症1.8万元/年;7-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肢体1.4万元/年,孤独症1.8万元/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实施动态调整。

  (来源:速新闻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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